梅汝璈(1904~1974) 字亚轩,南昌市人。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24年留学美国,获芝加哥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复旦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曾以专家学者身份当选为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司法部大法官。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组成,梅汝璈以中国法官的名义同美、英、法、苏等同盟国的11名法官一道,共同执行对日本战犯的庄严审判。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坚持维护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在审理和判处日本战犯过程中,对于少数法官借口各自国家量刑幅度不同,曲意袒护日本战犯的卑劣行径,他更是寸步不让,据理力争,运用他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斗争艺术,迫使法庭不得不认真执行审判。每次开庭,他总是挺身而出,严厉谴责日本军国主义的种种罪行,力主对日本战犯绳之以法。由于他坚持不懈的斗争,使一批日本战犯受到应得的惩处。梅汝璈在起草对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死刑判决书时,日以继夜,终将300多页饱含中国死难者血泪的控诉材料公诸于世。他无负于祖国人民的重托,出色地完成了任务。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行政部长。但他坚辞新职,拒不到任。1949年10月回到北京,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出席世界和平大会和世界和平理事会,呼吁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成为世界著名的和平使者。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受到不公平对待。但是他仍是全国人大代表,偶有闲暇便执笔为《人民日报》撰稿,并计划撰写数十万字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可惜书稿未竟,便于1974年在北京突然长逝,终年70岁。他著有《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和约》等,还有审判日本战犯的《回忆录》(未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