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史话系列:明代南昌府的繁盛
发布日期:2024-8-19 9:09:07 发布人:
明朝是古代南昌政治体制日臻完备与成熟的时期。
元至正二十二年(公元1362年),朱元璋平定南昌之初,就将象征元帝国统治的龙兴路改为洪都府,第二年,再改为南昌府。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将富州改为丰城县。弘治十六年(公元1505年),升宁县为宁州。从此,南昌的行政区划固定下来,共辖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7县和宁州,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政治上,明代知府为南昌府的行政长官,统辖1府7县1州政务,包括吏治、文教、民政、财政和刑法。在上直接听命于江西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辅佐的有同知、通判,下属有推官、经历、照磨、检校等。
军事上,明代实行卫所制度,“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南昌自古以来即为军政要地,故明初就设立了南昌左卫、南昌前卫,以镇守府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江西卫所进行调整,南昌左、前卫合并为南昌卫。
明初的南昌府,久经战乱,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文化遭到极大的破坏。但由于明前期吏治清明,官员多能勤政为民,造福一方,短短数十年,水利重修,荒地尽辟,市集繁闹,人民得以安居,社会得到安定,吸引了福建、广东一带大批流民前来定居,古代南昌又进入了一个繁盛的时代。
摘自:南昌历史文化丛书《岁月峥嵘成古今——南昌历史风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作者:林荣、邓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