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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史志办2014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3-20 1:36:47 发布人:admin

    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普及重点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关要求,从机关实际出发,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今年全市确定的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为逐步普及法律、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主要是在机关各处室开展《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宣传学习,提高史志工作法制化水平。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主要是在帮扶结对的乡村开展《婚姻法》的宣传学习,丰富村民婚姻自由等知识。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主要是在结对的社区开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学习,丰富居民法律援助知识。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主要是在帮扶结对的乡村学校开展《宪法》的宣传学习,帮助学生了解宪法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主要是在帮扶的企业开展《旅游法》的宣传学习,增加企业人员了解旅游的有关法律知识。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主要是在本单位开展《统计法》的宣传学习,提高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观念。

    三、具体措施

    1、采取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律宣传,要有计划性、针对性,确保法律宣传学习取得实效。

    2、采取召开处室会议学习的形式,开展《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学习宣传,做到深入、细致,深化《办法》的学习。

    3、采取法制讲座的形式,组织开展《宪法》的宣传学习,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内容和要求。



南昌市史志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