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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史志办公室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9-1-18 17:10:32 发布人:admin
 

1、根据人事变动情况,主任办公会及时研究决定调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事宜,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确保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开展工作,制定管理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做到计划周密、安排合理、措施得法,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成效。

3、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支出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及评价等工作。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计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数据统计、材料收集、资料归档等基础工作。

4、机关财务部门负责对机关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完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财政项目支出资金运行规范、合理。

5、相关业务处室加强与机关财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和支持配合,互通信息和项目支出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处室项目支出的个性评价体系,科学、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推动项目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绩效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的内容安排项目资金使用。

6、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市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要求,每年11月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机关预算整体支出情况、项目支出进度情况、资金使用监管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效果情况等,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补充完善。

7、机关财务部门对各业务处室在使用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充分运用管理结果,在年度考核、评优等方面作为一项重要依据。

8、机关财务部门认真对照市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责任,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