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条例》解读七:
发布日期:2024-10-12 10:34:50 发布人:
——志书公开出版的条件?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志书公开出版的条件?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