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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解读七:
发布日期:2024-10-12 10:34:50 发布人:

——志书公开出版的条件?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